此贵州大学讲学之地,论道之场也。天地乾坤之正气鈡毓之,先圣先哲之精神依凭焉。凡至者常怀如在之心,则一器一物不敢泄越,一草一木不肯损伤,况自蹈非礼,自毁人格乎?故谨列公共条约于下,愿与诸君子共守之。
一、书院为教育人材之地,理应砥砺奋发,敦崇学业,端方不苟,整齐清肃,故不得引朋呼类,大声喧哗,更不容许酗酒废荡,乖行滋事。
二、内外竹木花草,不得损伤
三、墙壁门窗地面,不得侮蔑涂抹
四、桌櫈须用两人共举,不得拖拉,以免坏及地板,并不得迁移院外,以致混失。
五、讲学论道,自有乐地,不得恣谑轻慢,不能唱流行歌曲,不容秽语伤人,不许亲暱浪嬉,不容群聚戏游,以为院内清净之地玷。
六、用物须当珍惜,借书必须按时归还,以备其他师生取阅,庶见书院一体之仁。
七、朋友有过,必当规劝,勉其所已至,勖其所不能,然不许讦人阴私,以说长论短为能事,亦不能相互标榜,养成浮泛之作风。
八、凡来访问讲学者,例得供茶,须备饭招待者,概不得超过四肴一汤。会讲活动用餐人数较多时,一般均不设席,概以盒饭招待,以食足充腹,饮足合欢为限,避免剩余损德耗财也。闲游参观者,则例不供给。要之,去浮从雅,变奢为俭,端正世风,当自书院始。
九、凡有会讲、报告等学术活动,目的皆在于辅仁,故必须相待以诚,相敬以礼,有善相劝,有过则规。议论倘有不合,必虚心聆听,反躬自问,以全交友之道,成就谦退之德。责善不从,规过则怒,则人生大病,不可不痛改也。
十、不得将品德卑污放荡无赖之人引入书院。盖“善与善俱,则不善蔑由生”,“日与正人俱,则日进于正”,故不可不慎矣。